神学学士

入学资格

  1. 清楚蒙召及决志作全职传道者;
  2. 受浸加入教会三年或以上,并在教会有稳定的事奉;
  3. a. 持有「副学士」或「高级文凭」(如获取录,原须修读18学分的通识科,可获豁免10学分),或

b. 持有「香港高级或高等程度会考」及格证书或「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符合入读本地大学之最低要求或同等学历,或

c. 持有「香港中学会考」及格证书(包括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课程乙)或「中学文凭试」取得五科2级或以上(包括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科),以及五年工作经验(如获取录,将成为本院试读生),或

d. 年逾30岁可申请豁免学历要求(如获取录,将成为本院试读生)。

修读期限

学员须以四年全时间修毕课程

课程结构

课程要求122学分(核心113学分+ 选修9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