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博士

入学资格

  1. 持有认可神学硕士、哲学硕士、教牧学博士或同等学位;
  2. 考取TOEFL或IELTS成绩;
  3. 须通过研究院委员会之面试。

学制

  1. 主修:圣经研究(旧约或新约)、基督教思想(神学或历史)或实用神学(宣教、牧养或宗教教育);
  2. 无须修读学分;
  3. 申请人被取录为研究生后,学院将安排一位教授担任其论文督导;
  4. 须在教授指导下,按阅读书目研修;
  5. 入学两年内须通过两阶段的资格甄别试:
    A. 第一阶段资格甄别:
    所需语文试─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德文、法文或其他语文翻译
    B. 第二阶段资格甄别试:
    a. 综合试
    b. 核心科目试
  6. 成功完成资格甄别试后,须于六个月内呈交论文纲领。论文纲领获研究院委员会通过后,研究生可成为博士候选人;
  7. 博士候选人须于纲领通过后五年内呈交论文(中文不多于十五万字; 英文不多于十万字)。期间须将研究心得分段于本院主办或认可之学术研讨会上发表两次;
  8. 通过论文的口试答辩后,将获准毕业。

修读期限

学员须以不多于七年时间修毕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