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硕士

入学资格

  1. 持有下列其中一个学位:
    a. 本院认可的道学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b. 本院认可的基督教研究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入学后须补修道学硕士科24学分;
    c. 其他本院认可神学类硕士如基督教研究文学硕士,入学后将按已修学分,计算须补修之道学硕士科目;如申请人拥有超过一个硕士学位,已修学分可考虑合并计算。
  2. 每项主修/专修均有一定相关学识的基本要求,如圣经研究须有一定原文基础;若认为未符合主修/专修之基本要求,研究院委员会可要求申请人入学后补修本院道学硕士相关科目,及/或参加由研究院安排的测试,以取得有关资格。

课程结构

主修/专修

学员须选择一个主修,入学后更可自由进一步选择一个专修。学院不保证每学期均为各专修提供相属科目;学员可按下述规限,选修其他范围之学科;或等待日后再开所属之专修科目。此外,学员亦可按个人修科的情况,转改专修选择。

主修
专修
圣经研究
新约
旧约
基督教思想
神学
历史
实用神学
宣教
牧养
宗教教育

学习模式

学院提供三种学习模式,学员须选择其中一种模式修读课程。

纯论文研究
[主修实用神学者,现时只能选择此学习模式。 ]

  1. 须于五年内修毕课程。
  2. 通过一次综合资格甄别试。
  3. 完成甄别试后,须呈交论文纲领;论文可用中文或英文撰写(英文字数须在三万五千至五万字之间,中文字数在五万至七万五千字之间)。
  4. 自由参与研究生学术研讨会,但必须在研讨会上发表研究心得两次。
  5. 通过论文的口试答辩后,将获准毕业。

课堂兼论文

  1. 须于五年内修毕课程。
  2. 共修读7科,平均积点须在3.0或以上。

主修但没专修:其中5科须为主修范围内之科目,其余2科自由选择。

主修兼有专修:至少修读相关专修科目4科;其余3科,1科须在主修范围内,另2科自由选择。

  1. 修毕所有科目后,须呈交论文纲领;论文可用中文或英文撰写(英文字数须在二万五千至三万字之间,中文字数在三万五千至五万字之间) 。
  2. 须每年一次参与本院主办或认可之学术研讨会,并须在其中一个研讨会上发表研究心得。
  3. 论文经审批后,将获准毕业。

纯修读课堂

  1. 须于五年内修毕课程。
  2. 共修读10科,平均积点须在3.0或以上。

主修但没专修:其中7科须为主修范围内之科目,其余3科自由选择。

主修兼有专修:至少修读相关专修科目6科;其余4科,1科须在主修范围内,另3科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