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學碩士

入學資格

  1. 清楚蒙召及決志作全職傳道者;
  2. 受浸加入教會三年或以上,並在教會有穩定的事奉;
  3. 持有本院認可之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

修讀期限

學員須以三年全時間,或不多於七年部分時間修畢課程

課程結構

課程要求96學分(核心90學分 + 選修6學分)

備註

  1. 在一般情況下,本院只接受在職教牧同工及全時間基督教機構工作者以部分時間形式修讀本課程;
  2. 凡未具本院認可的神學學位的部分時間學員,必須至少於本院全時間就讀一年方可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