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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研究碩士

入學資格

  1. 有志於基督教機構服事或於教會有效事奉的信徒領袖;
  2. 受浸加入教會三年或以上,並在教會有穩定的事奉;
  3. 持有本院認可之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

修讀期限

學員須以兩年全時間,或不多於五年部分時間修畢課程

課程結構

課程要求60學分(核心48學分 + 選修12學分)

備註

學員可選修任何科系科目,包括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