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苦難當作苦難
璩理
基督教思想助理教授
三類苦罪
每當世界發生重大災難,信仰群體中就常常有人再次提出神正論(Theodicy,或作:神義論)來反復討論。由於受災情影響,這類討論往往夾雜著強烈的情緒,難以保持平靜和理性。當今時代,信息流通異常迅速,只要稍有不慎,信徒的一些表述就可能觸發受災群體及公眾的敏感情緒。所以我們反思、討論這些問題時,先要禱告,求神賜給我們同情的心、智慧的腦、謹慎的口。
在神的創造秩序中,可以識別出三類主要的苦罪:(1)道德罪惡:人類濫用自由意志而犯下的罪行,如屠殺、偷竊、背叛等;(2)自然災難:人類即使採取了最好的預防措施,也無法避免的災禍,如地震、火災、車禍等;(3)生命苦痛:無論是源於人為還是自然因素,不幸總會降臨在一些人身上,如喪親之痛、身體殘疾、情緒抑鬱等。這三類苦罪當然不是截然分開,而是彼此重疊,互相交織。
信仰挑戰
這些苦罪真實存在,往往觸動我們信仰的根基。信徒和非信徒都有可能從這三個角度挑戰基督教信仰:(1)邏輯問題:陳述一「神是全能和全善的」與陳述二「苦罪存在」,在邏輯上不相容;(2)實證問題:苦罪的存在就是否定神存在的證據──要麼神不存在,要麼神不是全能或全善;(3)實存問題:撇下純理性的爭論,我們事實上被各種苦難纏繞,叫人嘆息:「這沒意義啊!」、「這不應該發生啊!至少不應該發生在我身上!」
對於來自邏輯和實證方面的挑戰,萊布尼茲(G. W. Leibniz)的主張是,我們的現實世界,儘管有苦難存在,仍然是「可能的世界中最美好的一個」。神作為全知、全能且全善的存有,創造這個世界是出於最好的意圖。這個世界中存在邪惡和苦難,也是為了實現更大的善或更長遠的目的。黑格爾(G. W. F. Hegel)也有類似的觀點,認為苦難是實現更高之善的必要條件。萊布尼茲和黑格爾的回應,是採取一種超然、遠離現實災難、純理性的進路。這樣的回應在理性上也許能夠成立,但是對於現實處境中正在受苦的人群來說,將其所有苦難「合理化」,卻可能同時是將具體的苦難抽象化,甚至是「虛無化」。仍受災情困擾的人恐怕要反問:難道我現在的困難,就是神要達至最大美善的「必要代價」或「必要手段」?我只是神必勝的大棋局中一枚可以棄掉的棋子嗎?
苦難就是苦難
「天道遠,人道邇」。如果對邏輯和實證據方面的回應顯得太遙遠(它們並非不重要,只是不一定切合受苦者的具體處境),那麼我們不妨從第三個角度著手,即從現實的生存處境來正視實實在在的苦難。從受苦者的視角出發,首先就不能如前兩個角度那樣將苦難問題抽象化,即從苦難的籠統概念出發,在理論思維層面論證其必然性;而是要正視、認真看待真實的苦難,就苦難本身來對待苦難。其次,就是不要為每一個真實的苦難勉強找一個看似「屬靈正確」的合理解釋:「這是神要你放下一切,單單仰望祂」、「在傷痛中,你會更真實地經歷神的恩典和眷顧」。有些苦難可能就是無意義的、全然負面的。我們不知它為何發生,為何發生在某人身上。如果一定要強作解人,為每個具體的苦難找出合理的解釋,就很容易犯上約伯三友那樣的錯誤。我們可以與哀哭的人同哀哭,也可以和傷痛的人分享約伯記,或作家杏林子(劉俠)、佈道家兼激勵演說家力克‧胡哲(Nick Vujicic)的生命故事。這或可幫助他們,安慰他們。當然,這也可能不行,因為別人的苦難故事和自己親歷的苦難,兩者始終還有很大的距離。
承受與盼望
馬丁路德晚年失去心愛的十三歲女兒,他說:「這感覺很奇怪,我知道她在天父那裏,一切都很好,卻又忍不住悲傷。」他還引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1節,感嘆自己「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因為我們肉身軟弱,在苦難中可能會質疑神,對神惱怒,禱告時說不出感謝讚美的言語,這也是人之常情──我們本來都是如此軟弱的。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看到:這些將殘的燈火,壓傷的蘆葦,只要還沒有熄滅,沒有折斷,生活就還要繼續下去,信心就還要重拾;就算有些燈火真的熄滅了,有些蘆葦真的折斷了,那也不是最終的結局──在道路的盡頭,有曾經從死裏復活的主,在那裏等待我們回到永恆的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