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到——底

杜韻婷

道學碩士三年級

經文:約十三1-20

愛到底的示範

  我認識一位院舍院長,她是基督徒,已經七十多歲。她退休之前,每日都親自去照顧院舍裡每一位院友。院友都是身體嚴重殘障,且有智障的,他們所有的日常活動,都需要人照顧。院長大清早五時多就預備早餐,與另外兩位姊妹一起餵他們,幫他們洗澡、更衣,帶他們上特殊學校……。總之,院友全日的起居飲食,都得到無微不至的照顧。院長到了某個年齡,不得不退下來,才讓護理員去照顧他們。

  這位院長對院友的愛觸動了我。身為院長,她以雙手服侍在社會上比較弱勢、在身體上有殘障的院友,這樣的例子是少見的。我們許多時只是按著自己想付出的程度和方式去服侍,但這位院長的服侍,卻好像那位記載於約翰福音十三章1至17節的耶穌。

  這段經文記載了約翰福音裡第三個逾越節。逾越節期間,以色列人宰殺羊羔為祭。約翰記敍的第三個逾越節,就是講述耶穌作為代罪羊羔的這段日子裡所發生的一連串事件。約翰福音十三章1節說,耶穌知道自己的時候到了,就作了一個行動——替門徒洗腳。第1節解釋了個中原因:祂一向愛世上屬祂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於是,祂用行動去示範如何「愛到底」。吃飯的時候,耶穌起身,脫掉外衣,拿毛巾束在腰間,把水倒在盆裡,就開始替門徒洗腳。如果你返了教會多年,可能也經驗過「被人洗腳」或「洗人的腳」。例如,參加營會的時候,我們會嘗試效法耶穌的服侍;你的導師、牧者替你「洗腳」,或你替組員或少年人「洗腳」。我們通常只在特別的情況下才這樣做。但原來這是當時的奴僕每日都會為主人做的;主人回家,奴僕、婢女就替主人洗淨雙腳,之後主人才進去。洗腳在當時是很平凡的行動,耶穌卻選擇它作為「愛到底」的示範。

愛到底的態度包含兩個特質

  耶穌這個行動顯示「愛到底」的態度包含兩個特質:

1. 顛覆傳統的做法

  第一是顛覆傳統的做法。如果家裡既有主人,又有菲傭,你們會叫誰洗誰的腳呢?如果同一場合既有上司,又有下屬,誰來替人洗腳呢?一定是僕人或下屬替人洗腳了。這是基於社會上的階級觀念,認為地位或職位較低的人做這事較合理。職位較低的人,他們的工作通常要付出較多勞力或較具厭惡性。例如,病房裡替病人更換尿片的工作,學歷較高的護士和學歷較低的護理員都可以做,但眾所周知,這通常是由護理員去做。

  這群門徒跟隨了耶穌近三年,彼得既稱耶穌為老師為主,耶穌的身分就明顯比門徒高。但耶穌卻打破慣例和傳統,自己縱然有較高的地位和身分,仍替門徒洗腳。原來,要「愛到底」,有時是要超乎常理,放下「應該這樣做」的想法,甚至要超越這個世界的標準:大的服侍小的,地位高的服侍地位低的。這樣做,一定使人覺得奇怪。想像一下,如果有一天你上學,竟然發現老師替你買了一份早餐、一杯奶茶,你必定覺得很怪吧?但耶穌上十字架之前,就為門徒做了這樣奇怪又叫人感到溫暖的事。

2. 虛己

  第二個特質是虛己。一個地位高的人竟肯做卑賤的事,他若不是裝模作樣,故意向人展示自己有多好,就必定是一個很能放下身段的人。十三章4節記載耶穌「脫下」衣服,「脫下」跟第十章「捨棄」生命的「捨棄」,在原文是同一個詞;十三章12節記述耶穌再次「穿上」衣服,其中「穿上」跟第十章的「取回」,也是同一個詞。第十章那裡講述的,是耶穌為羊——就是為人——捨棄自己的性命,並且有權柄取回;也就是說,祂本來有權柄捨棄,也有權柄取回,但祂選擇了捨棄。只有擁有能力的人才有機會謙卑;只有擁有的人才能施予。耶穌擁有老師的地位、主的身分,又手握權柄,本可以保留一切,不用給人甚麼。但祂甘心紆尊降貴,做卑賤的洗腳工作,主動服侍門徒。這種愛的態度是謙卑的。

  洗腳的行動雖然看似平凡,但卻是顛覆傳統的做法,也表現出虛己的態度。

洗腳的意義

  耶穌為何要這樣做?十三章6至9節詳細記述了彼得與耶穌的對話。耶穌來洗彼得的腳時,彼得很驚訝,甚至拒絕讓耶穌洗他的腳。但耶穌說,如果彼得不讓祂洗,將來就與祂無分了。這裡的潔淨問題,跟猶太傳統的食物潔淨問題沒有關係。耶穌用水洗淨他們的腳,是含有祂將來的死要讓他們得以潔淨的意思。他們本是不潔淨、有罪的,但透過耶穌的死,他們領受了贖罪的洗,就得以稱義,與耶穌有分。所以,耶穌要替他們每一個洗腳。雖然他們不明白耶穌這番話的意思,當中更有人存心出賣祂,是真正不潔淨的,但耶穌卻堅持為各人洗腳,盼望門徒都與他有分。

沒回報也堅持去愛

  我們也可以從經文看到,即使「愛到底」並沒有回報,耶穌也堅持去愛:

1. 即使對方不明白(6-11節)

  在這段敍事裡,有兩個人物所表現的反應,叫人不大想替他們洗腳。第一個是彼得。從他說的話來看,他根本不明白耶穌為何要替他們洗腳,所以才對耶穌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但後來彼得想與耶穌有分,又改口說「你連我的手和頭也要洗」。所以耶穌「愛到底」的時候,對方根本不明白祂的想法,也不了解祂的苦心。因此,若我們要學習耶穌「愛到底」,有時也要經歷對方不明白我們的苦心。但即使對方不明白,也阻止不到我們堅持去愛的行動,就如耶穌那樣,祂十分清楚自己為何要為我們釘身十字架。

2. 即使對方會出賣自己(2、11、18節)

  更糟的是第二個人物——猶大。經文一開始就說,魔鬼進了猶大的心。第11節表明,耶穌早已知道門徒當中有人不潔淨,因為祂知道猶大即將出賣祂。猶大是怎樣的人呢?第十二章提到他是個賊,常偷錢囊裡的錢。猶大在約翰筆下,從頭到尾都不是一個好人。他跟隨了耶穌這麼久,沒有真正悔改過,還即將為錢出賣耶穌。耶穌早已知道猶大是怎樣的人,但耶穌對待他跟對待其餘十一個門徒一樣,也替他洗腳。這一份愛,是知道對方會出賣你,傷害你,但仍然選擇去愛。

  因此,「愛到底」不單要懷著上述的態度,也要有心理準備,即使苦心不被明白,即使沒有回報,自己將會受傷害,仍然選擇愛到底

跟隨耶穌並效法他的榜樣

  作門徒,就要這樣彼此服侍,表達彼此相愛。耶穌替他們洗了腳,就問門徒:「你們明白我為你們所做的事嗎?你們稱我為老師和主,我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要這樣洗彼此的腳。」(參12-15節)耶穌表明,祂親自示範、親自做的事,他們也要做。從下文的34至35節可見,耶穌同樣吩咐門徒,祂怎樣愛他們,他們也要怎樣愛身邊的人,讓人看到這份愛,就認出他們是跟從耶穌的人。

  這一份愛不是盲目的,不是照自己的意願、喜好或感覺,或以「自己認為」對對方好的方式,做在對方身上,要對方接受。這樣只是帶著期望去愛而已。我讀神學期間發生了一些事情,使我覺得受到很大的挫敗,甚至自己過去在基督裡好不容易建立的新身分和價值,都被狠狠地打碎了。那時,我不想再去愛,不想再愛某些弟兄姊妹,不想再付出,因為付出了不會有回報,因為我覺得受傷害。一天晚上靈修時,神讓我讀到這個故事。祂告訴我,祂既然愛屬於祂的人,就愛他們——到——底。這個「到底」,意思是最後以奴隸的樣式受死,釘在十字架上!我知道要跟從耶穌,要作祂的僕人,就要靠著祂的力量繼續去愛。我開始祈求神教導我怎樣去愛,怎樣學似耶穌,怎樣謙卑下來,怎樣付出或等待——只求對方的益處而不再按自己的意願。

看似平凡的「愛的服侍」

  耶穌愛門徒是甘心樂意的,因為祂知道自己付出的目的,所以願意付出。約翰福音十三至十七章記述的,都是耶穌預備釘十字架之前所做的事。耶穌知道自己的時候到了,即他被釘十字架、返回父那裡的時候到了。當時候無多,那善於計劃的神子所做的事一定是最重要的,或最有意義、不可不做的!這時候,耶穌卻親身去作一件平凡的事,就是替人洗腳。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你會做甚麼?或者這樣問,如果你知道自己快要離開一個群體,你會做甚麼?快將畢業的同學,你們快要離開神學院了。實習的同學,你們在實習教會的日子由開始到結束,其實只有五十二週。每一次探訪,那次探訪的對象你們以後都不一定可以再見。老實說,你們今日見到的家人,誰能確保明天仍在?

  耶穌快離開祂所愛的門徒,這時,耶穌選擇愛到底,又命令他們也要照樣去做,並且說這樣做的人就有福了。當我們付出,對方能夠明白,欣然接受,那當然理想不過。但我們不是要等到他們明白才去付出,才去服侍。若是這樣,耶穌就甚麼也不用做了。許多神蹟不用行,門徒的腳不用洗,十字架也不用釘了!因為由祂成為肉身開始,到祂受死、復活,到我們這一代信徒,仍然有許多人不明白祂!我們不是耶穌,不須要也不可能為身邊的人釘身十字架;但作為主的僕人,我們要學習耶穌那份難以置信的愛,大的服侍小的,以謙卑的態度,做一些看似平凡的「愛的服侍」。

  最近有齣電影叫《鋼鋸嶺》,是真人真事改編的,講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個名叫多斯(Desmond Doss)的人因著信仰的緣故參軍,卻堅持不拿槍械,不殺人。由於多斯這樣堅持,結果受盡欺凌、鄙視,差點尚未出戰就被監禁入獄。但最後因為他堅持不懈,終於以軍醫的身分跟美軍一同出戰。在一場重要的戰事中,他一晚之間獨自救了七十五個傷兵。每救一個,他都對神說:請讓我多救一個!於是神讓他救了一個又一個傷兵。多斯起初不被人明白,但到了危急時刻,他沒有退縮。他只是靠神的恩典,只是渴望遵行神給他的使命,盡力去救人,以行動表達對神、對身邊的人的愛,直到最後一刻。我相信多斯能夠這樣堅持下去,是因為他十分清楚自己正在做甚麼,為甚麼要這樣做,所以別人的反應就相對地變得不重要了。

  弟兄姊妹,就讓我們一同效法耶穌,在不知剩下多少時間、多少機會的日子,把握每次機會,放下常理,放下計算,放下驕傲、怠慢,放下自我,實踐「愛到底」——因為這是耶穌基督所活出的生命,也是祂給我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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