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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的話

曹偉彤院長

「非貧窮人」的貧窮

「貧窮人」的貧窮

  貧窮是匱乏。貧窮人沒有足夠的食物,沒有安睡的地方,沒有可飲用的清水。在這世界上,許多貧窮人甚至沒有使用醫療系統、社會服務的權利。有些更無法接觸資訊,他們的兒女也沒有受教育的機會。貧窮人往往不認識法律,即使受到欺壓,也不能聘用律師,不知道如何訴諸公義。貧窮是一種「去權」(disempowerment)——失去權利或權利被剝奪的狀態。可是,這種「去權」對於不同的人是有分別的,例如對兒童、青少年、長者,或是對女性、殘障人士而言,「去權」就意味不一樣的境況。

  對貧窮的兒童和青少年而言,「去權」意味缺乏發展生命的資源。很多時候,兒童的貧窮被看為全面的貧窮:他們是窮人中的窮人,是無助、易受傷害、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一群。他們在道德上也可能是貧窮的,因為在成長的階段,他們往往缺乏有愛心、能力及責任感的父母,不能從父母身上學習對錯。他們未能學習甚麼是以別人的喜樂為自己的喜樂,甚麼是以別人的痛楚為自己的痛楚;甚麼是「做對時」的快樂,甚麼是「做錯時」的懊悔。他們成長的榜樣,或許只是一群使用暴力、犯案纍纍的成人。這類貧窮的兒童或少年人,包括了童工、童妓、少年海盜、少年游擊戰士等。

  對婦女而言,她們的「去權」是生理性的和社會性的。聯合國報告的統計資料顯示,女性所接受的教育一般較男性少,她們佔世界文盲人口的三分之二。女性承擔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的工作,卻只賺取世界收入的十分之一,擁有少於百分之一的世界財產。這些貧窮的婦女往往生活在極度貧困的地區。

「非貧窮人」的貧窮:身分的破損

  相對於大多數的「貧窮人」,世界上另有一小撮「非貧窮人」,他們在不同地域、不同國家佔據著相當的權勢和尊榮。許多非貧窮人住在貧窮人中間,從中取利。例如某些地方的警察、政客、地主,就是住在貧窮人中間的非貧窮人。他們在商界、政界、司法界之間接駁權力,經常使用宗教、傳媒、法律、政府為工具,創造故事、理據、社會系統,意圖去證成他們那被尊崇的位置,宣稱自己對貧窮人的不變權力。他們互相聯結,以鞏固及擴張彼此的權勢。他們使用欺哄、暴力、恐嚇的手段去欺壓貧窮人。他們搶奪貧窮人的東西,以遠低過市場的價值來購買貧窮人的東西和產品。貧窮人無可選擇,因著生活艱困,只好廉價出售他們的產品,成為了不公平交易的受害者。

  結果是:非貧窮人成為貧窮人的支配者,在貧窮人的生命中扮演著神的角色。非貧窮人彷彿變為超然在上的神,貧窮人則成為他們的俘虜。許多貧窮人都接受自己被囚禁的身分,將自由交給非貧窮人,成為對方的奴隸,仰賴他們的決定與保護。這些貧窮人再不知道自己是誰,只知道自己是沒有價值、不美善、無能、無貢獻的奴才。他們自我污衊、自我退縮、自我憎惡,看不見自己有行動的權利與自由。沒有行動的自由,沒有盼望,人就不再是人。這是貧窮人所經歷的最深度的貧窮。這樣的貧窮是完全的貧窮、全面的貧窮。

  可是,非貧窮人有不少地方是與貧窮人重疊的。非貧窮人並非不貧乏,他們也經歷著貧窮人的貧窮。他們的身分同是破損的,是另一類的破損。因為當非貧窮人在別人生命中扮演神的角色,他們便不再成為真正的他們。那種保衛尊榮及掠奪權利的活動,締造了他們的貧窮。他們窮乏不堪,因為他們感到驚懼、孤單、虛空。這樣的貧窮是非貧窮人所獨有的。當他們利用社會系統謀取私利,就會認為別人也同樣欺詐。他們尋求壟斷,爭取勝利,但擁有愈多,憂慮也愈多,常恐怕失敗,擔憂失去所擁有的。當他們看見真實和美善的東西,他們亦會懷疑這一切是否真實和美善。

「非貧窮人」更難相信和經歷福音

  最叫人惋惜的,是這些非貧窮人比貧窮人更難相信和經歷福音。馬可福音第十章記載了一個財主面對生命的空洞,向耶穌尋問永生的問題。這個財主看自己為良善,希望知道他的美善如何能確保他擁有永恆的生命。於是,他「跑」去見耶穌。

  這是不尋常的。一個富有的人在巴勒斯坦熾烈的陽光下跑去見耶穌,並且在一群陌生人的目光下,跪在耶穌面前求問:「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十17)這是叫人驚訝的做法。

  然而,耶穌基督的回應更叫人驚訝。耶穌拒絕財主稱祂為「良善的夫子」,祂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為何耶穌會這樣回答?或者,財主跟其他人一樣,以為耶穌具有特殊的權能及智慧,能夠提供良方妙策,解決永恆生命的問題。因此,他稱耶穌為良善。那好比我們找到一些良善的專業人士,例如社工、輔導員、心理醫生,去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然而,有些問題是社工、輔導員、心理醫生所不能回答的。他們不能解答生命的基本問題;生命的基本問題只有神才可以解答。

  所以,耶穌基督拒絕提供所謂最好的專業意見,拒絕財主稱祂為良善的老師,以祂為傑出的專業人士。耶穌基督要求他回到生命的基本問題,就是:財主是否相信神是人生命的根基?

是否相信神是人生命的根基?

  因此,耶穌基督提醒財主要將生命的焦點轉向神,要聽從神的誡命。耶穌基督說:「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信心的表現是聽從神的誡命。

  不過,財主沒有聽進耶穌基督的說話,他看來感到失望。他認為自己是美好的,已經做了許多好事。他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在這個時刻,耶穌滿有恩慈地望著財主,向財主直接說出真相:「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十21)那就是放下一切,跟隨耶穌。

  財主聽到耶穌基督的答案後,不敢相信祂的說話,看這樣的要求太過分。人真的要變賣所擁有的,分給窮人,才可以得著永遠的生命嗎?他不能相信耶穌基督的說話。因此,耶穌基督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可十25)這裡的意思是:那些相信自己和世界權勢的富人不易得著永生,因為他們以己為神、以物為神,不願意放下所擁有的去跟隨基督,讓神成為他們的所有。

福音之門向「貧窮」的非貧窮人敞開

  當然,耶穌基督在這裡強調富有的人進入天國的難處,而非指出這是不可能的。貧窮本身亦不是進入神國度的必然(necessary)或足夠(sufficient)的條件。天國的奧祕是神已經在神國度的門口,為所有人——包括貧窮人與非貧窮人——預備一切。當人看見自己靈裡真正的貧窮,以自己為一無所有,願意把一切交在父神手裡,神就會成為他們的所有。那麼,福音之門也是向世上那些「貧窮」的非貧窮人敞開,他們是可以經歷無權勢的權能,樂在神的懷中,享受與神同在的和平(shalom)。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