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同身受
梁俊豪
新约副教授
對受苦者的兩種反應
看到別人受苦,我們通常有兩種反應:第一,與大多數人一樣,我們心生同情,為別人的不幸感到難過,因而關心他們的福祉;第二,部分人能夠理解受苦者的觀點,並且體會他們的感受,產生共鳴。當媒體廣泛報導災難情況,我們自然對受害者產生第一種反應,這份同情推動我們關心、慰問或施予援助(例如捐款)給受苦者,期望減輕他們的苦楚。然而,我們所做的,是否真正能夠幫助他們?這是十分值得探討的問題。過度慰問可能帶給受苦者壓力;重複談論災難,也可能對他們造成二次傷害。在這種出於同情的行動,我們時常擔演施予者的角色,站在安全界線之後,向受助者伸出援手,但彼此的觀點和立場卻可能並不相同。當媒體減少報導,我們對受苦者的訴求和處境逐漸缺乏了解,對他們的關注和同情也就逐漸減退,甚至可能以自己的標準去判斷他們的感受。
第二種反應對我們來說比較陌生,需要我們設身處地,採納受苦者的觀點,對他們的苦況感同身受。放下自我觀點,深度代入受苦者的角度和情感世界,最能肯定他們的感受,並展現我們最真摰的人性和團結。但要達到這種程度的共鳴,對大部分人來說,甚至對接受過專業訓練的輔導人員來說,都是相當耗費精力。若果期間忽視了彼此之間的界線,還有可能使自己陷入抑鬱狀態或出現心理創傷。
「記得」與「感同身受」
然而,新約聖經希伯來書的作者卻呼籲信徒要以近似第二種反應的態度,對待那些因信仰的緣故遭受迫害的人:「也要記得那些受虐待的人,感同身受」(十三3,環球聖經譯本,下同)。「要記得」是承接上半節的吩咐:「你們要記得那些坐牢的人」,不只是意識上記憶起,也不只是言語上表達關注,而是用實際行動,持續不斷地(這吩咐是現在時態的)幫助他們。同樣,「感同身受」與上半節「好像跟他們一起坐牢一樣」平行,其原文是ὡς καὶ αὐτοὶ ὄντες ἐν σώματι,和合本修訂版和新漢語譯本譯作「好像你們也親身受到虐待一樣」。原文的ἐν σώματι(「在身體上」)表達徹底認同受苦者,其基礎是我們同有脆弱的身體和人性,彼此有特殊的結連。
這種人性的結連,在基督的救贖工作中顯露無遺。希伯來書二章11節指出神之子作為大祭司,與那稱為弟兄的子民「同是出於一個源頭」。子民既然「同有血肉之體」,擁有脆弱的人性,基督也分享這人性,「照樣成為血肉之體」(二14),「在各方面與他的弟兄們相同」(二17),包括「經過試探,受了苦」(二18),「幫助那些正在受試探的人」,以達成大祭司為人民贖罪之職。
希伯來書作者更形容大祭司能夠「同情我們的種種軟弱」(四15)。「同情」(συνπαθῆσαι,或譯「體恤」)不只是心理上的感受,更是分享軟弱人性的經驗,親身「在各方面都受過試探,像我們一樣」。基督作為大祭司,不是高高在上地可憐、同情我們因人性軟弱、落入試探而不能自救的苦況,而是選擇「在各方面」與我們「相同」(二17),即使要經歷與我們一樣的脆弱。這就是完全參與我們的人性軟弱,與我們結連。
我們能否「記得」受苦者,感同身受,在於我們有沒有學像基督,放下自己的身分、觀點或自以為與別不同之處,承認、體現並接受自己與受苦者有同樣脆弱的人性。人性的軟弱之一,是逃避苦楚,包括逃避自己的和別人的苦楚。然而,無視別人之苦,以種種理由劃清界線,割斷彼此間的結連,這無疑等於認為自己的人性比別人的更高貴、更神性、更有特權受到保護。要感同身受,與受苦者結連,就要像基督與我們結連一樣。這樣我們的同行和幫助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