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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的話

曹偉彤院長

與兒童同行

何謂「兒童神學」

  2025年10月8日,我與校友志宏相約晤談。他一向熱心投身兒童事工,清楚認定這是神賦予他的召命。席間,我想起自己在美國任教時一位大學同事――兒童神學學者邦葛(Marcia J. Bunge)――遂向他推介其主編的論文集《兒童神學:多元方法與全球視角》(Child Theology: Diverse Methods and Global Perspectives)。書中多位作者提出,所謂「兒童神學」,可以理解為「以兒童為分析焦點的神學」、「關注兒童處境的神學」或「與兒童同喜同憂的神學」。他們從事神學反思時,有意識地回顧自身童年經驗,同時認真聆聽及觀察現實生活中的兒童,並將這些經歷融入神學思考之中。

  邦葛邀集的作者,多是全球「兒童神學運動」(Child Theology Movement)的核心參與者。她指出,雖然當代神學廣泛而深入地探討了不少教義領域,但對於「兒童」這一範疇,卻仍然缺乏一套既有扎實的歷史和聖經根基、又具整全視野的神學教義。這某程度上解釋了為何許多教會難以建立健全的宗教教育和兒童事工。正是為了填補這個缺口,兒童神學運動從2002年開始浮現,逐漸成形,相關的神學工作者特別關注兒童的整全福祉及門徒訓練,並盼望在「耶穌把一個小孩子置於門徒中間」(參太十八2)這圖像的亮光下,推動教會重新檢視其信仰實踐和牧養想像

  在這些對話中,學者區分了「童年神學 / 孩童神學」(theologies of childhood/theologies of children)與「兒童神學」(child theology)。前者基本上是「從神學出發,走向兒童」:成人以既有的神學資源為起點,嘗試理解兒童,並綜合聖經、教會傳統、生活經驗,以及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成果,建構較豐富的兒童觀。相對地,「兒童神學」則刻意採取相反路徑――由具體兒童的生命處境出發,再轉向神學反思,避免以抽象理論來繞過真實的兒童。這種進路提醒神學教育工作者和牧者,要「認真對待真實的孩子」,在相遇中作無前設的接納者,並藉著回憶具體的兒童、童年故事和情境,將兒童放在思想中心。如此,兒童神學既看見兒童的脆弱,也看見他們的主體性和貢獻,同時鼓勵成人在神學和牧養上對兒童承擔起責任。

兒童神學讀書營

  這些理念引發我思考:「兒童神學」如何能成為本地教會更新兒童事工及信仰培育的一項資源?因此,我萌生念頭,希望舉辦讀書小組或營會,邀請教會同工和導師一起討論相關課題。2026年1月,我在香港浸信會神學院舉行首次「兒童神學讀書營」,並以志宏所服侍的博愛潮語浸信會作為首個合作堂會。1月30至31日,十多位關心兒童教育的教會代表與我一起,用了六個小時,研讀兒童神學相關的書籍和文章。除了我講解重點,參與者亦主動將所讀的內容套用於自己教會的實況,一同辨識在事工實踐上的可行方向。

兒童宣教牧養的陷阱

  營會中,我們也探討兒童神學與「宣教」及「傳福音」的關係,細讀相關文章。文獻指出,當前兒童宣教存在若干陷阱,須要警惕,其中之一是將兒童「物化」和「工具化」的傾向。例如,有些教會或宣教機構推動事工,宣傳或募款時,經常以兒童(尤其是弱勢兒童)的形象來喚起情緒及同情,甚至不自覺地運用隱性或顯性的強迫手段、情緒操控、不對等的權力關係等方式,或採用有誤導性的呈現手法,於是兒童在整個過程中容易被當作「事工策略的資源」,而非具尊嚴及主體性的「人」或主體(subject)。在這樣的情況下,兒童在實際的操作中被當作達成其他目標的宣教「工具」,未被真正接納為信仰主體。

  討論這個議題時,有一位姊妹分享預讀文章時的反省。她留意到本地某些教會的實況,兒童崇拜和兒童聚會實際上被功能化,成了一種「託兒」或「保姆服務」。有時聚會尚未結束,家長便因不同理由提早接走孩子,打擾了孩子的敬拜、禱告和學習。誠然,他們這樣做,背後往往有一定的現實考量,並非完全不能理解;然而,我們仍覺得有必要提醒自己:作為教會群體,我們是否真正尊重每一位參與聚會的孩子,視他們為在神面前具有主體性且同蒙呼召的人?我們是否願意為他們靈性的益處,重新檢視聚會的安排和慣常的做法,使他們在整個聚會過程中得到較完整的信仰培育?

  此外,文獻亦指出另一個極端:在當代某些社會的氛圍下,兒童幾乎被排除在宣教的視野之外。部分基督徒父母不自覺地接納了某種多元主義和自由主義的觀點,認為自己不應給孩子「加添」宗教承諾,於是刻意把孩子的信仰視作「完全個人的選擇」,不願給他們提供任何具體的引導。父母既沒有通過自身的生活見證向兒女展現基督信仰,也沒有在家庭為孩子預備一個可自由發問、探索信仰的空間。最終,兒童那正在發展中的主體性和屬靈生命,不但沒有被建立,反而被削弱,甚至被扼殺。

兒童是在關係中的人

  面對這兩個極端狀況,教會和領袖不得不問:我們可以如何回應?第一,我們需要回到基督論及人論的核心,重新想起:耶穌基督是真正的人(authentic humanity),也是神形象的真實彰顯。在祂身上,我們看見人性本質上是關係性的――真正的人性,是在「與神同在、為神而活」的關係中,並且在「與他人同在、為他人而活」的關係中被形塑。換言之,沒有任何人可以在與他人隔絕、抽離的狀態下成為「真正的人」。因此,在宣教和牧養的實踐中一切將兒童物化、工具化的做法,都可能導致兒童被「去人性化」,這與基督所展現的人觀背道而馳。

  教會設計事工及運用資源時,真誠地優先考量兒童的益處,而不是先從自己的「業務」形象、成效或增長數字出發,兒童才有可能被視為真正的主體(subjects),而非「附屬資源」。在這個前提下,我們才能在教會生活中學習真實地看見、聆聽、歡迎並服侍每一位兒童。也只有在這種真誠相遇中,教會才能在他們面前具體地見證那位與父神同在、為父神而活,又與全人類同在、為全人類而活的主耶穌基督。

再思召命:向兒童作見證

  第二,我們需要重新理解「向兒童作見證」(witness to children)的召命。見證不單是口頭勸信,而是以「言語」和「行動」一同指向神在基督裏的道和作為。從根本來說,基督徒的呼召就是作基督的見證人。固然,只有基督自己是真正「宣講神之道的那一位」(言者),也是真正「施行神作為的那一位」(行者)。雖然教會在歷史中往往表現軟弱,甚至不時成為阻礙,然而,因著主的恩典,基督仍邀請並吩咐教會參與見證祂的工作。

  因此,教會向兒童作的見證,其中心內容必須是耶穌基督自己――祂的身分和祂所成就的救恩,而非單單是某些道德規條或宗教活動。見證可以有多種形式:有時直接,有時較含蓄;有時用言語講明,有時是沉默陪伴,作出具體行動。有些處境下,言語居於主導,行動在旁呼應;另一些情境中,行動先行,言語則作為適切的說明及解釋。無論如何,真正的見證不會停留在口號,也不會只剩下忙碌的活動,而缺乏基督的真實臨在和清晰指向。

  這樣看來,教會和基督徒向兒童作見證,並不是要操控或威嚇他們,以換取兒童舉手「決志」,而是承認:教會只是見證者和同行者,真正改變人心、引導兒童回應福音者乃是聖靈。見證者必須尊重兒童那正在發展中的能動性(agency),並顧及他們成長的特徵和需要。教會的角色,是忠實見證基督的言語和行動,相信兒童的回應是在聖靈的工作與他們的屬靈能動性(spiritual agency)交織當中成形。教會不能強迫他們相信,卻能在神的恩典中與他們同行,按著其年齡及成長階段,陪伴他們學習以合適的語言表達信仰,並在實際生活中經驗對神的信靠。

  從這個角度來看,抵抗物化兒童的傾向,就意味著教會必須承認並辨認每一位兒童獨特的人格(personhood)及其生命處境,並按各人具體的發展需要和存在方式與他們互動。在教會群體中,會眾及基督徒父母的孩子,理應長期沉浸在一種「以神的道為中心、以言語和行動共同構成」的見證氛圍中。若兒童從未在家庭及教會裏通過信徒日常的言行真實地遇見神,他們就失去了不少本可認識及探索福音的機會。今日不少出身基督徒家庭的孩子逐漸疏離──甚至離開──信仰,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正是在家庭和教會裏缺乏具體、可信的基督見證,因而難以真實地理解並認同福音。

重整兒童的靈命培育

  總而言之,這二十多年間,全球「兒童神學」在教會論和宣教論方面作出這些提醒,對華人教會及信徒領袖而言,既是挑戰,也是寶貴的對話資源。或許,兒童神學可以幫助我們更有方向地重整兒童的信仰培育,使家庭及教會在聖靈帶領下,釋放更多創造性的牧養能量,讓兒童與成人一同更豐盛地經歷基督裏的生命。我們將會發現,教會不只是「教導、引導和賦能」兒童,同時也在他們身上不斷學習,從他們的生命和信心得著激勵和盼望。在家庭及教會裏,我們可以分享故事,培育信心,共同祈禱和敬拜,藉此與他們同行;在社會層面,為了真切愛護兒童,我們積極推動他們在公共生活中的整全福祉。

  盼望未來的歲月,越來越多香港教會和領袖不僅重視兒童事工的運作,更看重兒童的信仰生命本身,並學習在具體處境中,見證神在基督裏的道和作為如何真實臨在並更新兒童的生命。歡迎教會弟兄姊妹與我們聯絡,一同推動香港教會學習「兒童神學」,並合作協辦兒童神學成長營及聚會。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