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浸神」特色的「協同教學」

林國彬 院牧、實習主任、實用神學科講師

  我最早與老師合教的科目,是2008年春季與孫寶玲老師一起教授的「基本講道法」。孫老師負責碩士班,我負責學士班。首四堂,兩班一起上課。孫老師負責第一和第二堂的講課,我負責第三和第四堂。在課堂上,我們兩人有很多互動,同學也反映說得益很大。四堂過去,學士班和碩士班分開上課,同學開始在課堂上實習講道。

  想不到相隔十年,2018年春季,我又與老師合教「講道學」;今次教學夥伴是曹偉彤院長。模式也相仿,曹院長負責碩士班,我負責學士班。首四堂,兩班一起上課。不過,這次我負責第一堂的講課,院長負責第二至第四堂。課堂上,我們兩人同樣有很多互動。第五堂起,學士班和碩士班分開上課,同學開始在課堂上實習講道。

  曹院長常說「浸神」是門徒群體,也常強調殷切款待。以上兩次「協同教學」的經驗,正好具體活現「浸神」這些特色。雖然同是教授講道法的老師,但由於各人接受的訓練不同,經驗各異,所以我們三人的取向和進路大不相同。「協同教學」讓我們從其他老師身上學習,大大豐富了我們教學的想像和可能。同時,眾同學也可從老師之間的互動,學習一個重要功課:即使大家觀點不同,也可以彼此接納,互相欣賞,不必勢成水火。

  2018年春季,我除了與曹院長合教「講道學」,也與鄧紹光和禤智偉兩位老師合作教授選修科「韋利蒙:崇拜、倫理、宣講」。我們各教三至四堂。餘下三堂是我們三位老師與全體同學互動;這樣的安排,是我以前從來未試過,這要感謝禤老師的提議。這同樣豐富了我們教學的想像和可能。三位老師同時出席這十四堂課,當中有很多即興的回應,至今我們和同學都津津樂道。

  「協同教學」其中一個必要條件,是老師之間的情誼和互信。若果沒有,合教的老師就只是各自表述,不會有火花四濺的精彩互動情景。感謝神,讓我在「浸神」的教學路上有美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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